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章程

信息来源: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 发布日期: 2018-09-01

江学院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是在数科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数科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服从数科学院各类志愿者活动安排,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的非营利性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主要为数科学院的建设、社区服务、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性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管理组织。

第三条    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的基本任务:

(一) 遵循教育方针,培养我系大学生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为我系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提供平台。

(二) 倡导、组织我系同学参与各类的社会公益性活动,促进我系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我系学生综合素质及志愿服务精神。

(三) 支持和参与学校以及我系各项改革、政策、措施,配合学校维护校园稳定,弘扬雷锋精神,促进校园和谐、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    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队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工作宗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行动准则和奋斗目标。

第五条   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以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为主体,尽最大努力凝聚我系青志的力量,充分展现青志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精神,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我系志愿者服务体系,积极为我系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   本制度根据数科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思想,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团学工作的发展要求以及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日常工作纪律

第七条    本中心成员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

第八条    对于本中心的活动,按照中心主任统筹协调,部门部长的安排,及时写好策划书,并安全地组织开展活动。

第九条    本中心常规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三晚上七点,中心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如有事不能来者,必须提早半天请假,无故缺勤者,按旷会处理。(紧急会议会另行通知)

第十条    会议请假次数不得超过本年度所以会议次数的四分之一。

第十一条  不允许以中心名义进行欺诈、虚假宣传、恶意炫耀等为。

第三章 组织构建部门定位

第十二条   中心设主任1名,部长3名,副部长6名,干事若干名。

           中心下设数科学院同心圆志愿服务队、数科学院青年志愿者

队、数科学院红十字会3个部门。

第十三条   中心组织构架:

第十四条   数科学院同心圆志愿服务队设部长1名,副部1名,主要     负责管理各党支部相关志愿服务活动,以及负责与老师     沟通,做好同心圆辅导答疑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数科学院青年志愿者队设部长1名,副部2名,主要负责     对接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积极协助校青联完成相关工     作,并做好本系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好特色志愿服务队     和班级志愿服务队。

第十六条   数科学院红十字会设部长1名,副部1名,主要负责对接     校红十字会,积极协助校红会完成相关工作,并做好本     系红十字活动,积极宣传红十字精神以及志愿精神等相     关宣传工作。

第四章 部门人员设置及主要职能

第十七条   主任职责:主任拥有中心的最高决策权,统筹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把握中心的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确定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协调内部各成员的关系,促进中心的稳定和谐发展,积极维护中心的正当权益,对其他干部及干事进行监督并对部门负责。

(一) 接受数科学院党委、团委的领导,对中心工作全面负责。拟定本中心战略规划及发展方向;主要活动方案和重大事件的决策;拟定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宣布本中心主要学生干部的提拔及任免。主任所做工作对本中心及全系同学负责,受全系老师、同学监督。

(二) 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中心成员。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和协调下属工作,做好工作报告及工作总结。

(三)  加强校内外联系,为中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密切与校内外相关志愿者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为社会和学校发展提供志愿服务。增强与系两委各部门之间联系,相互协助,促进各部门的通力合作。

(四) 及时向所分管的老师反馈中心的活动动态。

第十八条   部长职责:制定本部一年的工作计划,年结起草工作总结;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要求;对本部副部长、干事合理分配工作,认真执行本部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关心本部干事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

(一) 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好部门成员,全面统筹和规划部门整体发展思路,安排好各项活动,组织和协调下属工作,领导成员组织开展每次活动。

(二) 负责全面日常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位成员都精神饱满的参加活动和工作。

(三) 负责撰写各项活动的策划书与部门工作总结。

(四) 负责参与每次的部长会议,学习学校及数科学院团委相关文件精神,把握总体工作方向,制定整体发展计划;积极配合老师及我系两委干部的工作。下达决定并分配部门成员的任务与工作。

(六) 及时向中心主任反馈部门的活动动态。

(七) 监督副部的工作,及时指出其不足的地方,力求培养出高素质、高能力的干部。

(八) 审定各成员工作计划,统一工作思想,确定各成员活动方向,监督和协调各成员工作。

第十九条  副部长职责:协助部长,分工明确但又不孤立地负责部门内的一些事情。

(一) 管理部门资料,做好建档工作,负责部门各种材料的拟定、整理和发布、认真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等工作。

(二) 负责对部门干事进行日常考核及管理。

(三) 整理和管理各种档案资料,并做好保管工作。

(四) 对干事的思想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全面考评,给予表扬或批评。负责对下一届部门骨干的培养与选拔工作。

(五) 对于部门的各种活动进行备案。要求:有文字影像资料。 

(六) 及时了解到干事的动态及部门中的问题及时的反馈给部长,并负责协助组织策划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七) 所购买的实物,开具发票并明确标明使用方向,做好财务收支记录,并定期核对。

(八) 做到经费的使用合理、节约,报销凭开具的发票 。

第二十条   干事职责:

(一) 全体干事都应在遵守部门章程的前提下,认真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部门活动并完成部长委托任务,协助部长与副部认真完成工作。

(二) 主动关心每一个活动动态,热情饱满地做好服务工作。自觉维护部门荣誉及形象,积极提出改善性或发展性的建议或意见。工作上部门内各干事应通力合作,相互协调,共同促进数科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全面发展。立足于学校,服务同学,奉献社会。

第五章 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都有权针对本中心其他成员的违纪行为或其它极为不道德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并维护自己合法合理的权益。

第二十二条   本中心成员有权向分管常委或分管老师反映干部       的失职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中心成员在遭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有权向分管常

反映情况,并要求得到合理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中心成员应团结合作、和谐融洽,在工作高峰期间,

本中心成员应对其他部门尽到帮助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本中心干部指导部门各项工作,带领干事遵守数科学院团

委纪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干部有权对本中心干事进行评

定、考核。干部对干事的违纪行为应及时提出警告。

第二十六条  干部在数科学院团委授权的基础上有权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标准,并要求本中心人员共同遵守。

第二十七条  本中心成员应遵守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的各项纪律,对于违反规定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不服处分的,有权向主任或分管老师反映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本中心成员在工作中要维护自己的合理合法权益,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遵守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的各项纪律和其他公共纪律。

第五章   聘用与离任

第二十九条   在聘用干事的过程中,应综合考虑适合人选的人品及其特长,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本中心成员正式聘用之前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方可留用。如果考核不合格,将给予辞退。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

第三十一条   本中心成员在试用期间要认真学习数科学院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要求达到的工作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中心干事如果要求离任,应该在一个月之前向本部门的干部提出离任请求。无故离任,拒绝处理自己职责范围内尚未完成的各项事务,给本中心造成一定损失者,将通报我系团委,并给予严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中心干部在离任之前,应培养合格的接班人,并将本部门各项工作处理完备,方可离任。

第三十四条   如果干部所推荐的接班人不能胜任工作,原干部将无偿工作到接班人合格为止。

第六章  考核

第三十五条   本中心对中心成员实行学期末考核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本中心成员在进行考核时,对自己本学期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自我评定,具体到工作热情、工作量、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及失误不足之处等。

第三十七条   学期末工作评定表由自己亲自认真填写,新学期开始后一周内,由部长填写考核意见后,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中心对无违纪记录、积极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所有。

第四十条      本章程适用天天彩选4开奖数科学院同心圆助力服务中心全

体成员。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视现实情况做适当修改。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