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系“星级团支部”评选办法

信息来源: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 发布日期: 2015-09-07

数学系“星级团支部”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基层团组织建设机制,树立团员和团组织良好形象,及时有效得跟进基层团支部动态,尤其是基层支部生活、思想和制度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丰富我系团员青年的思想、文化生活,在我系非毕业班团支部中,开展“星级团支部”评比,即对各班级团支部一学年各方面情况进行系统评估,评出“五星级团支部”、“四星级团支部”、“三星级团支部”各一个

第二条  创建“星级团支部”活动要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形成声势,力求实效。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星级团支部”的评选内容

第三条班子建设

1.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班子健全,能够集体决策,分工负责,主动与班委会协调工作。

2.每年召开一次团支部换届选举会议,按期换届,举行团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民主选举。

3.定期召开团支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团支部干部会议,且有会议记录或纪要。

4.团支部制度健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计划详实可行,总结全面。

5.团支部班子成员综合素质高,工作作风深入,对团支部大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6.团支部做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出勤率高,且组织生活有记载且内容详细完整。

7.团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工作相互配合,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8.团支部积极向院系输送学生干部。

第四条制度执行

1.团的日常工作

(1)坚持在团员中进行共青团意识主题教育、团日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理论学习等。

(2)严格执行团费收缴规定,按时向院级团委缴纳团费并全部交齐。

(3)新生报到和毕业生离校时,及时做好组织关系的转接,并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团籍注册工作。

(4)认真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及时规范。

(5)定期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支部情况,遇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2.团建工作

(1)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团支部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2)严格执行团籍管理规定,按时做好团籍管理工作。

(3)按照团员发展工作程序,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

(4)班级团支部的思想建设方面,其中包括支部成员认真学习党团的进步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支部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等相关数据占班级团员总人数的百分比的排名及参加我系团干培训的出勤率考核。

第五条主题活动

1.思想教育

(1)能完成上级团组织统一安排的重点活动,并组织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能形成本支部的品牌的思想教育主题活动。能够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开展与专业学习特点相结合的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

(3)能经常教育团员端正政治态度,提高政治修养,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支部内申请入党的团员多,形成了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4)针对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主题活动,进行有效的学习、讨论。

(5)团支部成员能够经常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能够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

2.理论学习

(1)创新理论学习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以新媒体为阵地,以道德讲堂为平台,开展生动活泼有效的理论学习。借助微博、飞信等新媒体学习热点时事,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各支部通过开展情景剧、小品、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使理论学习多元化,提高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和亲和力。

(2)定期组织团支部成员学习关于提高自身素质的课程。使团支部整体素质良好,组织观念强,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中能良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基层团支部生活

1.团日活动

(1)按照上级团组织制定的主题,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2)团支部成员参与团日活动的积极性,及出勤率情况。

(3)团日活动完成的质量,是否形成多样,内容丰富,对团支部成员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2.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

(1)支部有一批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的青年志愿者,是否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活动。同时支部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2)按照院级团委关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专业特点,动员和组织广大支部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支部成员参加活动的比例、收获、效果、成绩来进行评选。

3.学风建设

(1)团支部能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团支部是否具有争先创优、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2)团支部内学习风气浓厚,考试无违纪和舞弊现象。

(3)团员青年学习积极性高、团支部内形成了良好学风和生动活泼、竞争的学习环境。参照班级学习成绩在可比范围内进行评选。

(4)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加系、院以及省、国家级的竞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积极开展或参加各种读书、演讲、知识讲座、学习竞赛等学习教育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6)专业成绩也是星级团支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在考核期内,班级支部内有受到院系处分的,严格按照标准即在自评与年级互评的各项100分制的分数基础上扣分。

4.班级阳光体育活动

各个团支部能根据支部成员的建议合理组织开展班级阳光体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支部成员的素质。

第三章 “星级团支部”的评选环节

第七条  评比细则

星级团支部评比,考核时间为9月到第二年的5月。为期一学年,考核期具体在5月。经各班上报材料,系团委组织部参照星级团支部评选标准严格计算出各班级支部总分,在报送系团委审核后按星级标准重新评定各班级支部星级。其中个人奖项、入党相关数据、补考人数、班级总人数均取班级百分比按年级的排名;集体奖项、宿舍表彰、旷课人数按所有团支部排名。

星级等级评选机制:(1)各团支部严格根据“星级团支部”评选办法进行材料申报;(2)在各年级团支部中分别评选出一个总分最高的团支部进入最后的星级评选;(3)从(2)中的三个团支部里,按照总分的高低评选出“五星级团支部”、“四星级团支部”、“三星级团支部”各一个。

需要说明的是:若所在团支部集体或个人受到“留校察看”同等级别及以上处分的,该支部星级直接在原有基础上减一个等级,如:原为“三星级团支部”,则取消星级。

评比共分为两个环节:考核及风采展示

具体情况如下:

1.自评及年级互评:

(1)各班级支部组织成员开展一学年工作、学习、生活,并及时做好并保存相关文字和图片等资料。在三月初,系团委下发团支部情况表,情况表包括全班人数、团员数、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预备党员人数、党员人数、补考人员名单及对应补考科目、受系处分级别及人员、文明宿舍号、模范宿舍号、开展活动次数等项目。

(2)团支书按实填写后,由辅导员审核并签名;接着组织部成员根据系团委组织部、系团委就业实践部,系团委学生会学习部等部门提供的数据综合各班级支部上交的数据进行整理“数学系星级团支部情况一览表”,下发至各班级团支部。

(3)三月下旬,各年级成立“星级团支部年级评审委员会”。各班级团支委根据“一览表”进行实事求是的自评,系团委组织部组织人员进行班级支部自评分数的复审,同时各班级支部指派一名支委成员组成“年级互评小组”,该小组成员参照其他支部参评材料进行打分,取年级互评小组的平均分。自评分数与年级互评中的平均分二者的平均数乘以50%得到此轮分数。

2.每学期5月上旬,召开“星级团支部风采展示大会”,各班级团支部书记抽签决定风采展示顺序。召开风采展示大会时,全体团支委必须到场。团支委成员可通过各种形式展示本支部风采同时向大会做简要报告(时间为4分钟之内)。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分值为100分,占“星级团支部”评比总累积分的30%。各班级支部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如幻灯片、录像、电子相册、电子杂志及视频等形式进行风采展示。

3.附加分。(自评与互评以查看材料、查看系团委记录为考核方式。)

(1)在校、系团委组织参加的全国、省、市、校重大集体活动或文娱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光获奖的,每项加1-15分(国家级:特等奖15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3分;省级: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市级:特等奖8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校级:特等奖5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每个项目以最高奖计分。

(2)积极参与承办校、系团委组织的省、市、校和系团委的各类活动,组织出色,效果良好的每项加1-5分。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加分,市级及以上根据承办效果每项加3-5分(有差错3分,效果一般4分,效果好5分);校级活动2-4分(有差错2分,效果一般3分,效果好4分)。系级活动1-3分(有差错1分,效果一般2分,效果好3分)。

(3)团支部干部注重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积极撰写研究论文,每发表一篇核心期刊加3分、一般刊物(CN级以上刊物)加2分(只计第一作者)。

(4)积极培养并为校级、系级学生组织输送学生骨干(副部长以上)并工作半年以上,每输送一名主要骨干(按工作岗位、担任职务)加0.5-3分,每名骨干以最高分计。校级:团委学生会、社联主席3分,团委学生会和社联副主席2分,团委学生会和社联部长1.5分,团委学生会和社联副部长1分,社联内各协会的正副职负责人0.5分。系级: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自律会主任2分,学生会副主席、自律会副主任、勤工中心副主任、社联理事1.5分,三委部长1分,三委副部长0.5分。

(5)积极培养并为校大学生艺术团(舞蹈队、健美操队、武术队、快板队、歌曲组合、话剧队)、记者团、广播台、礼仪队、国旗班等组织输送人才并工作半年以上,每输送一名加1分。为代表系部参加校级文娱竞赛,如:啦啦操、入场式、各类球赛、合唱比赛每输送一名加0.5分。

此项分数以100分计算,以最终得分的5%加入总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附1:

《数学系团委关于“星级团支部”评选细则》

   (一)评选时间

考核时间为9月到第二年的5月。为期一学年,考核期具体在5月。  

   (二)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对各种违反学校和系规章制度和影响正常秩序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多;

    3.班子建设好,集体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强,无违法违纪现象;

    4.团籍注册及时,团员管理规范;

    5.团支部活动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三)评选细则

    星级团支部评选计算公式=细则得分(50%)+星级团支部申报材料(20%)+星级团支部风采展评比(30%)+附加分(最高5分)

    1.思想建设方面(15分

(1)支部内团员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占班级总人数90%以上+3分,占80%以上+2分,占70%以上+1分,占70%以下不加分。

(2)支部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党员总数占班级团员总数的百分比在年级排名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3)入党积极分子递交思想汇报的基本情况,递交思想汇报的人数为占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总人数的90%以上+2分,占80%以上+1分。

(4)支部同学能够积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有计划,有总结,有心得,支部参与率高,着实有在开展活动,且效果良好+4分;在网络微博上能积极进行理论学习,发表、转发并讨论微博,发表、转发数量最多的班级+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第四名+0.5分;

    2.组织机构(8分)

(1)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有班级团支部书记、团宣传委员、团组织委员,各委员职能明确+1分。

(2)定期召开班级团支委会,一学年次数≤3次+1分,次数≥5次+2分(需相关材料证明如会议记录等)。

(3)工作有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有所体现。组织各项团的活动时,做到前有策划后有总结,可加基本分3分,工作手册记录详细,总结具体,并且出色完成工作计划+5分。

3.日常工作表现(30分)

(1)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可加基本分0.5分,按时上缴团费+1分。

(2)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每学期的“推优”工作有完整的推选程序,推选过程民主、公开,加基本分2分。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主题团会,可加基本分2分;一学年累计次数2≤次数≤4次且会议有效果+3分。(需出示相关材料,如会议记录等证明)

(4)班级青年志愿者人数占班级成员总数百分比在年级排名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5分,第四名+1分。

(5)班级成员在数学系团学风采上投稿每篇+0.25分,发表文章每篇+0.5分。(累加不超过2分)

(6)能够按照校团日活动文件,认真组织开展团日活动+2分。

(7)能够很好地利用班级的微博阵地进行班级活动宣传报道,有属于班级的活动版块,话题,并能很好管理,每天准时按照系团委的要求进行微博报道并及时和系团委微博及易班平台进行互动。根据系团委的采纳率按年级排名: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

(8)获校十佳团日活动获优秀团体活动奖+2.5;班级团支部获系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一等奖加1.5分;获系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二等奖加1分;获系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三等奖加0.5分(获得校级的便不再加系级分数)。

(9)班级团支部获系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一等奖加1.5分;获系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二等奖加1分;获系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三等奖加0.5分。(大一暂不参评)

   (10)获校标兵班集体、校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优秀团支部其中任一奖项加2分。

   (11)获“数学系优秀学风班”的团支部加1分。

   (12)注重宿舍卫生,文化建设,宿舍卫生良好,支部内有被系评为“模范宿舍”一次+1分;被评为院“文明宿舍”一次+2分,被评为省“文明宿舍”一次+3分(累加分最高分不得超过5分)

注:1)在评审阶段内,支部内有受到院级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团员,则每人次在总分基础上扣2分;

    2)在评审阶段内,支部内有受院系通报批评处分的团员,则每人次在总分基础上扣1分。

    3.学风建设(22分)

(1)支部成员遵纪守法,无旷课现象,不迟到,不早退+6分;旷课人次≤5次+3分,5<旷课人次<10次+1分,旷课人次≥10次不加分;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良好,全班前一学期的学期末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人数比例不高于30%,且无人因学习成绩差而留级、辍学等+4分;

(3)遵守法规校纪,全班无人受到党、团或行政处分,考试无舞弊行为+3分;

(4)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投入班集体建设和学风建设等主题活动,效果好+5分;

(5)全班计算机一级考试通过率≥90% +4分;≥80%+2分;≥70%+1分;<70%的不加分(针对大一);

(6)二年级的班级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人数比例≥30%+4分;≥20%+2分;≥15%+1分;<15%的不加分;三年级的班级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人数比例≥50%+4分;≥40%+2分;≥30%+1分;<30%的不加分;

(7)班级成员在全国科技文化竞赛活动(如数学建模、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取得国家级奖项)获优秀奖以上的班级予以加分;(以提供的奖状为准)

(8)班级成员在全省科技文化竞赛活动(如数学建模、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取得省级奖项)获三等奖以上的班级予以加分;(以提供的奖状为准)

(9)班级成员在国内外正式发行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班级予以加分;

(9)班级成员在市级及以上各类学习竞赛活动中获二等以上的班级予以加分;

注:(国家级:特等奖分5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省级:特等奖4分,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优秀奖2分;市级:特等奖3分,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校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每个项目以最高奖计分。

5.体育活动方面

4.阳光体育(10分)

(1)班级阳光体育活动必须有策划,有总结,有风采展,有心得,且

材料清楚明了(5分);

(2)班级须有阳光体育活动小组组织机构完善(2分);

(3)班级同学积极参与其中,参与率高(3分);

注:阳光体育评比得分由体育部成员、各班级体育委员及班长共同评选得出。

(四)评选程序

经各班上报材料,系团委组织部参照星级团支部评选标准严格计算出各班级支部总分,在报送系团委审核后按星级标准重新评定各班级支部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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